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巧用诉讼谈判手段成功为当事人争取21万赔偿!

来源:郭威  更新时间:2019-09-20 16:19  浏览量:358

律师巧用诉讼手段代为谈判协商,在开庭前成功为当事人争取21万赔偿



一、案情简介及分析

(一)案情简介

温、何、卢、曾四位委托人就职于广州某信息技术公司,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公司亦未为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险。2019年4月,公司出现转让的意图,四位委托人找到本律师,委托本律师指导其争取最大利益。

2019年3月28日,四位委托人委托本律师代理此案件,考虑到当事人证据仅有银行流水且为私账发放,本律师指导当事人巧妙取证。考虑到双倍工资差额时效问题,本律师加班准备材料,于清明节后第一个工作日立即提交材料申请仲裁。

(二)案情分析

案件难度:1、当事人原件证据仅有银行流水,且为私账;2、当事人希望达成的仲裁请求为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,但现有证据不足。

首先,本律师通过分析案件后,考虑现有证据不足,指导委托人通过巧妙沟通,取得了公司负责人自认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;其次,指导委托人收集证据,通过举证,哪些证据用、哪些不用,合理地使我方诉求及事实在逻辑上通畅。并且使得主张的仲裁请求更加完善,委托人的利益得到最大化,同时考虑到诉求金额较大,通过积极诉讼保全,查封了公司20万元的银行存款,为后续的谈判乃至执行得到了保障。

二、案件结果

对方迫于查封压力、以及我方拿到了公司自认的证据,最终在律师与公司在近一周的谈判中,为委托人争取到了21万元的赔偿(仲裁请求为25万元),在公司支付了21万元的和解金后,案件最终撤诉结案,委托人也无需等待时间漫长的诉讼过程,在最短的时间里(从立案到拿到赔偿只花了1个半月时间)拿到了较为满意的赔偿。

三、结语

根据本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,有相当部分的用人单位,尤其中小企业,迟迟不予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解除劳动关系的流程也极为粗糙,员工一旦提出仲裁,几乎都需要支付较大数额的赔偿,建议中小企业咨询法律顾问完善人事制度,而员工则在与单位发生纠纷时,尽早委托律师协助处理,以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。


以上内容由郭威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郭威律师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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